遣返战俘的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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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0:12 观察与思考 |
-张昆生 战俘问题成障碍 停战谈判双方于1951年11月下旬就第二项议程达成协议后,就转而讨论其余三项议程。到1952年5月初,双方实际上已就第三项议程(停战的具体安排和监督)和第五项议程(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事项)达成协议,但在第四项议程(遣返战俘问题)上,却仍陷于尖锐分歧。停战谈判为此继续拖了近15个月之久。原因在于美方一心要制造所谓“大量朝中战俘拒绝被遣返”的局面来宣扬“共产主义的失败”。这是美方在朝鲜战争中,因军事上无法取胜而企图在政治上取胜的最突出事例。 照理说,战俘遣返是容易解决的问题。因为1949年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第118条明文规定:战争结束后,战俘应毫不迟延地予以释放并遣返。第7条还规定:在任何情况下,战俘不得放弃公约所赋予彼等权利之一部或全部。 美国是该公约的签字国,在朝鲜停战谈判期间虽尚未批准该公约,但它在参加朝鲜战争时曾宣布将执行该公约。北朝鲜和中国当时虽然不是公约的签字国,但前者在1950年6月,后者在1952年7月,均宣布愿意遵守该公约。因此,只要交战双方都按公约的规定办事,战俘遣返问题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朝鲜停战谈判达成协议的最大障碍。 停战谈判开始前,”联合国军”方面估算它手中的北朝鲜和中国战俘约为13.2万人,而我方手中的”联合国军”战俘约为9万人。华盛顿于1951年6月底向李奇微发出的“谈判基本方针”中关于战俘问题的指示是:双方先一对一地进行交换,直到”联合国军”方面的被俘人员被全部遣返为止,然后再把剩余的北朝鲜和中国战俘交给对方。 “自愿遣返”的用意 但是美国陆军心理作战处处长麦克努尔准将 (ROBERT MCCLURE)却在1951年7月5日向陆军参谋长柯林斯提出让一些中国战俘去台湾的建议。他说:“原来是国民党军官兵的中国俘虏,假使被强制遣返回去,恐怕会被定为投降罪而处以重刑,也可能被处死。若让他们自由选择的话,我认为大部分人会选择台湾。虽然在法律上有若干疑问,但因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所以我认为回到台湾去也没有什么不合适的。这样做就不去重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同意强制遣返苏联俘虏的错误。如果第一线的中国官兵相信即使投降也没有被强制送回大陆的危险,我想将出现更多的投降者,因此对将来展开心理战极为有利。” 麦克努尔的建议充分暴露 了美国要搞“自愿遣返”的政治目的。 当时”联合国军”俘虏营中的北朝鲜战俘大大超过中国战俘,麦克努尔却把注意力集中在中国战俘身上,他显然要把中国作为打击的主要目标。柯林斯认为这个建议值得研究,还认为“不仅对原国民党军的官兵,就是对北朝鲜军俘虏,也应给予选择归还去处的权利。”他把这个意见提交参谋长联席会议。 最初,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莱德雷和代理国防部长洛维特对此建议都只是有保留地表示赞同,认为既有吸引力,也有风险,对美国的心理战很有好处,但对方可能报复,从而影响到全部”联合国军”被俘人员安全而迅速地被遣返。同时,这种做法树立了一个破坏日内瓦公约的先例,将来如果发生战争而共产主义国家从民主国家抓到更多的俘虏,“民主”国家就会处于不利地位。 美国军方1951年8月把自己“倾向于赞成”的意见送交国务院后,遭到了国务卿艾奇逊的反对。他认为压倒一切的考虑是让所有的”联合国军”方面的被俘人员立刻回来。他还强调严格遵守日内瓦公约符合美国的更广大利益。但他主张”联合国军”方面在遣返对方战俘时可以有两个“例外”:一是向”联合国军”方面“提供”出色服务的战俘,二是被强迫参加北朝鲜人民军后被俘的南朝鲜人。 由于艾奇逊的反对,洛维特和参谋长联席会议重新研究了“自愿遣返”的构想。他们考虑对方不会接受,倘”联合国军”坚持,自己的被俘人员就不能很快回来,战争还将拖延下去,从而带来更大的伤亡。因此,到10月中旬,华盛顿军方放弃了“自愿遣返”的构想,陆军心理作战处也把计划改为“今后要更加改善对战俘的待遇,保障其生命之安全,以此来号召敌人官兵投降。”美国似乎又回到了先一对一交换、然后”联合国军”释放全部剩余战俘的方案。 不料杜鲁门插了进来。10月29日,他同副国务卿韦伯谈论战俘问题时说,相互全部遣返不公平,他“不愿意遣返那些向我们投降并同我们合作的战俘。”韦伯告诉他,这样做可能出现停战谈判只因战俘问题而达不成协议的局面。杜鲁门回答说,如果要搞全部遣返,就必须从对方在别的问题上取得“用其他办法得不到的一些重大让步。”艾奇逊是非常忠于总统的国务卿。他很快改变了自己原先的立场。十二月七日,华盛顿指示李奇微和乔埃,在即将开始的讨论战俘问题的小组会中提出“自愿遣返”的方案。李奇微马上反馈说:共方不会接受这个方案,因为大量北朝鲜和中国的战俘不愿意回去会在世界范围内对共产主义的威信发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其实,华盛顿之所以回到“自愿遣返”上来,正是为了要达到这个政治目的。力主全部遣返的乔埃看出了这一点。他认为华盛顿搞“自愿遣返”虽有“人道主义的考虑”,但主要目的是要使共产党在宣传上遭到一次大失败。 两张战俘名单 1951年12月1日,双方开始谈判战俘问题。我方主张首先肯定停战后迅速谴返全部战俘的原则,对方则坚持先交换战俘名单。12月18日,对方交来了我方战俘名单约13.2万人,我方交给对方战俘的名单约1.2万人,双方对另一方交出的名单都不满意。但对方感到它手中的战俘比我方手中的战俘要多得多,认为自己在战俘问题上有了更大的谈判资本。同时,对方提出北朝鲜过去曾广播说俘虏过”联合国军”6.5万人,如今我方却只提出不到1.2万人的战俘名单,要求我方对此作出解释。朝鲜人民军代表回答说,不少南朝鲜被俘人员或志愿参加了北朝鲜人民军,或被就地释放。对方立刻抓住这一点作为借口,扬言它也应该让我方被俘人员有作出选择的自由。 对方在交换过名单后,1952年1月2日正式提出了“自愿遣返”的方案。对方在会上还明确表示。中国战俘可以选择回大陆或去台湾。这激起了志愿军代表的强烈反对。对方却说,既然中国被俘人员原来都是志愿来朝鲜战作的,何必担心他们不会选择回大陆呢?这又道破了美国所以要在战俘问题上玩弄“自愿遣返”的花招,其目的之一是要借此宣传中国人民志愿军不是“志愿”的,使中国在政治上被动。 “不强制遣返”出台 1952年1月中旬,面对战俘问题的僵局,李奇微向华盛顿请示,可否按谈判开始前美国原定的方针向对方表示,在一对一交换战俘之后,”联合国军”方面最后将全部遣返它手中剩余的战俘。华盛顿1月15日的答复十分暧昧,虽未否定最后可以同意全部遣返,但又强调目前还是要坚持“自愿遣返。” 为什么有此指示呢? 因为华盛顿内部意见不一致。总的说来,军方一些重要人物,如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莱德雷、空军参谋长范登堡、海军参谋长费希特勒(WILLIAM FECHTELER)和陆军副参谋长赫尔(JOHN HULL)都主张全部遣返。国防部长洛维特尚无定见。另一方面,国务院以艾奇逊为首的一些重要人物,都力主“自愿遣返”。这种情况同半年前正好相反。当时是军方提出“自愿遣返”的构想而艾奇逊反对,而如今是艾奇逊抓住“自愿遣返”不放。这也说明了战俘遣返问题越来越是政治问题了。 艾奇逊这样做,是因为他了解杜鲁门的想法。在2月8日总统同国务卿和国防部长会商时,艾奇逊虽然承认坚持“自愿遣返”会推迟停战的实现,但认为用武力强制遣返战俘违反美国“重视个人权利这一最基本的道德和人道主义原则”,并将严重损害美国在反对共产主义暴政的心理战中的地位。”洛维特说国务院的立场是很有说服力的,但军方对此问题尚未取得一致意见,他个人赞成“自愿遣返”,但不要认为这个方针是不可改变的。 美方“甄别”战俘 会后,远东事务副助理国务卿约翰逊(U.ALEXIS JOHNSON)和陆军副参谋长赫尔被派往朝鲜同李奇微和乔埃商谈如何打破谈判僵局的办法。约翰逊推销艾奇逊提出的主意,对战俘进行“甄别”,把那些坚决抗拒遣返的战俘从战俘名单上删去并予以释放,然后向朝中方面提出按名单全部交换。这样,美国就把“自愿遣返”的原则换汤不换药地改称为“不强制遣返”的原则。赫尔对约翰逊的方案表示支持,李奇微和乔埃则坚决反对,认为这样做违反日内瓦公约,损害美国的道义立场,还可能鼓励共产党扣留“联合国军”战俘。乔埃甚至说:美国从战俘名单中删去一些人然后搞所谓“全部遣返”是不光彩的做法。 约翰逊和赫尔在朝鲜逗留期间,当地美军当局曾向他们提供了一个估计数字,即在13.2万北朝鲜和中国战俘中只有近1.6万人会“强烈抗拒遣返”。这也就是说,如果执行“不强制遣返”的原则,”联合国军”方面也可以把11.6万战俘交给朝中方面。约翰逊认为这个数字是对方可以接受的,回到美国后向杜鲁门作了汇报。这时杜鲁门知道主要的西方盟国并没有反对“不强制遣返”的原则,特别是英国首相丘吉尔还给予了有力的支持,而在美国国内,有60名参议员在简勒(WILLAM JEANER)带头下要求政府在战俘问题上采取“坚定”态度,美国各大报也都支持“不强制遣返”的原则,因而在2月27日正式决定坚持“不强制遣返”,并下令李奇微对战俘进行“甄别”,把坚决抗拒遣返的朝中战俘分出来。这样,杜鲁门就为“不强制遣返”的原则拍了板,美国在以后的朝鲜停战谈判中毫不回头地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从1952年3月份起,美方就在考虑如何使我方同意它对朝中被俘人员进行“甄别”。为此,在4月1日的谈判中通知我方可能有11.6万我方战俘将被遣返,想使我方感到拒绝遣返的战俘数量不大,从而同意美方把那一小部分人“甄别”出来。当时朝中谈判代表团以为美国想解决问题,因而默许对方进行“甄别”,甚至还应对方的要求,提交了一份保证不对被遣返的战俘进行处罚的声明,让其在俘虏营公布。4月8日,对方在其俘虏营开始“甄别”,得出的结果是只有7万多朝中战俘愿意被遣返。当美方于4月19日将此数字通知我方时,引起朝中代表的极大愤概。(连载十三) 相关专题:观察与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