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审判处两名毒犯陈玉清、周志桥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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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0:54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8月16日电(卜云彤、黄叶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一审判处两名毒犯陈玉清、周志桥死刑,同案犯赵树青被判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12月11日,陈玉清(陕西柞水县人)在海南大酒店以每粒750元的价格,将92粒海洛因卖给李长青等人(另案处理),得款6.8万元。
2004年2月19日,周志桥(女,陕西铜川市人)在云南昆明市吞服116粒海洛因,乘飞机到海口市,将毒品排泄出来后,将85粒海洛因(重248克)交给陈玉清,陈玉清先付6000元作为运输毒品费用。2月20日,赵树青(黑龙江鸡西市人)和陈玉清交易毒品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缴获海洛因15粒和毒资12600元。后公安人员又从陈玉清租住处缴获海洛因204.5克。 法院认为:陈玉清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578克,周志桥积极参与人体运毒,运输毒品海洛因318克,赵树青明知他人运输、贩卖毒品,仍向陈玉清提供周志桥的电话号码,且贩卖毒品海洛因43.51克,情节严重,应当依法严惩,遂作出以上判决。 相关专题:我国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态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