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视:产业联盟下的独行侠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0:29 新京报 |
中国的数字电视产业似乎进入了一个整合期,在短短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各种联盟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6月24日,中央数字电视节目传媒有限公司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结成合作伙伴关系;7月28日,数字电视产业推广联盟在上海宣布成立;8月6日,在北京,以北广传媒为首的十多家有线数字付费运营商成立了有线数字付费联合体。(8月14日《经济观察报》) “产业联盟”这把钥匙,能否打开束缚中国数字电视成长的“枷锁”,还需要冷静、坦诚的合作和时间的检验。然而从当下的数字电视“产业联盟”来看,还不是一个分享利益的联盟,只是分担风险的联盟。组成联盟的这些企业承担着教育市场、开拓市场的使命,而市场历来就是一个多元立体的市场,数字电视涉及到从节目摄制与编辑、发射、传输、到信号接收、处理显示完全数字化等主要技术环节和上十个技术标准。厂家“一头热”的产业联盟只是一个“保险式个体平台”,完整意义上的产业联盟应该是一个统一的立体平台,只是为攫取第一桶金而“围炉取暖”的联盟是很难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的。 没有政府与企业的联姻,中国数字电视联盟只能在“梦想”阶段:没有科技部、广电总局的源头技术,经贸委的经济运营,技术总局的标准衡定,就没有数字电视的“光荣”。我国的数字电视不能简单归结为市场驱动型的产物,还得依靠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推力才能飞跃式发展。比如,现今的数字电视迟迟不能“飞入寻常百姓家”,就与政府相关产业政策不明朗大有关联(特别是最基本的传输标准到现在都还没有出台),导致相关企业在产品战略上一直是左右摇摆。在一个产业的萌芽、发展、成熟过程中,政策引导和保护是必不可少的。理性的政策往往可以引导一个不成熟的产业少走弯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需要政府积极的“领路人”角色,这在韩国、日本都是值得借鉴的先例。 一种产品或服务如果缺乏需求拉力的话,是很难快速进行普及的———这正是当下我国数字电视发展迟缓的症结所在。数字电视这个特殊商品只是“内容”的载体,它自身的价值需要通过另外的商品表达出来。在“内容为王”的电视界,现阶段数字电视节目的缺乏、节目图象质量不高、服务项目零星散乱也成了“产业联盟”实质上形单影只的原因。数字电视要想在免费电视的空间分一杯羹,产业联盟不积极关注从“内容同质”到“内容差异”的影像呈现是不行的。 整个数字电视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应该是“链链相通”的。而目前的这种各自为政,互相给对方设置市场壁垒或技术壁垒,统一的行业发展和市场推广战略迟迟缺席的现象也拷问着“产业联盟”的效用。相对于数字终端显示产品与接入设备提供商的雄心勃勃,网络运营商和节目提供商是“寂寞而尴尬”的,而消费者激情的发动该是谁的必修课呢? 可以说我国的数字电视在需求拉力不明显的情况下,当前主要靠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推力在发展。在缺乏及时到位的产业政策和业界规范的前提下,单靠数字电视联盟的推力是有些力不从心的。譬如对于内部的李逵和李鬼问题,就会让起步阶段的产业麻烦不断。完全依赖联盟的自律是不现实也是无法抗御市场的自发性危机的。 数字电视是很有前途的产业,却迟迟没有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值得我们思考。数字电视产业联盟的“功夫”想要大放异彩,就不能做现实产业链上的“独行侠”,产业相关的“兼容并蓄”和步调协同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邓海建[ 责任编辑:李楠 ]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