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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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15:32 乌鲁木齐晚报 |
记者昨天从乌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获悉,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已于近日全面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 该制度规定,凡按照规定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实行公示制。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乌市发改委副主任马怀新说,公示制度对收费人员本身能起到约束作用。交费人抬头就可看到收费标准,如有质疑可以当场询问或向主管部门举报。 乌市发改委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建立目标分解考核责任制,将收费公示制度列入议程,并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出本单位收费公示制度实施的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好收费公示的宣传、咨询工作。 另外,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拖延或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年底,乌市发改委将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李君霞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