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云其木格向人大常委会建议尽快修改动物防疫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10:25 法制日报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乌云其木格向人大常委会建议尽快修改动物防疫法

  本报北京8月26日讯(记者吴坤)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今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作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动物防疫法实施情况报告时建议,尽快修改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乌云其木格说,自1997年动物防疫法颁布以来,又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动物防疫法亟待修改。在修改中应重点考虑以下问题:一是建立国家兽医官制度。实行官方兽医制度是当今世界动物防疫管理的成功做法。建立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相结合的制度,将检疫、执法监督与兽医诊疗服务分开,将动物卫生工作中的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分开,以确保执法到位及执法的公正性。二是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快速反应和扑灭机制。建立健全疫情监测预警、疫情报告和发布、应急预案措施、疫区动物强制扑灭制度。三是明确基层动物防疫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四是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完善标识管理,便于在流通环节发现问题,追溯产地。五是尽快制定与动物防疫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规章和有关的技术标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修改主要是对禁止性规定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对非法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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