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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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4:0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陆海龙) 昨日,记者获悉,为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从现在起,南通市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根据这一要求,凡南通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均必须在服务场所或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长期固定设置收费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将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政策、依据文号、优惠减免规定、《收费许可证》、投诉电话等内容对外进行公示,方便群众阅读查询,接受社会监督。遇有政策调整的要及时更新内容。收费公示栏的设立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 为了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有关部门将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定期对收费单位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的、收费时不出示《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03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