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警督为完成破案任务涉嫌组织离奇盗牛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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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0:39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去年4月23日晚,成都市金堂镇栖贤乡牛背村一村民家中的两条牛被人盗走。案发后仅几十分钟,金堂县三星镇派出所探长、三级警督周吉成就破获了此案,并将其中一名小偷当场抓获。警察破案为村民挽回了损失,办案民警本应受到奖励。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负责此案的周吉成却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9月21日,金堂县法院对这起离奇盗牛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警督安排贼娃子去偷牛 检方在起诉书中称,去年3月的一天,时任金堂县公安局三星镇派出所刑侦探长、三级警督周吉成为完成破案任务,要求同乡程崇伦提供破案线索。在了解到金堂县栖贤乡的陈福财有盗牛的想法后,程崇伦有意识地接触陈福财并取得其信任。很快,两人相约一同去盗牛。 盗牛前,程崇伦特意找到探长周吉成作了汇报。并询问周吉成,如果自己和陈福财一起去盗牛是否妥当。对此,三级警督周吉成称,公安机关已给程崇伦建立了特情档案,因此程可以放心大胆地和陈福财去偷牛。于是,程崇伦将盗牛的时间、地点、来回路线等情况报告给了周吉成。得到盗窃计划和路线后,周吉成分别于4月19日和4月20日晚,带领本组探员提前进行设伏。但由于这两夜程崇伦和陈福财的盗牛行为都未能得逞,因此探员们白白等了两晚上。 为了积极促成盗牛案,4月21日,周吉成主动将自己一部黑色西门子手机拿给程崇伦,并教会其使用方法。随后,周吉成又将本探组另一民警的小灵通号码告诉程,让程在与陈福财盗牛得手后打该小灵通报告。2004年4月22日晚,程崇伦和陈福财终于盗走了栖贤乡家的两头牛。途中,程崇伦借机用手机向周吉成报告。接报后,周吉成带领本探组民警在二人必经的三星镇皮革厂路口附近设伏,一举将牵牛走在前面的陈福财当场抓获,而按照事先与程崇伦的约定任其佯装逃走。随后,陈福财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而周吉成担心事情暴露,多次催促程崇伦外逃。 法庭上两被告大声叫屈 21日的庭审原定为上午10时,但推迟了半个小时才开庭。作为第一被告,周吉成神情黯然。可能是因为太紧张,当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他多次表示自己“听不清楚”。但对起诉书中的内容,他承认“基本属实”。同时他辩称,局里下达的办案任务重,自己作为探组组长,工作压力很大。当时,片区内盗窃现象较多,为尽快将偷牛贼绳之以法,他想了不少办法。周吉成表示,如果不能把贼抓到,自己就要被“领导批评”,这是自己安排偷牛计划的主观动机。同时,周吉成坦言自己是在办案过程中结识程崇伦的,因为程崇伦此前曾两次因盗窃案被判入狱。 作为第二被告的程崇伦则在法庭上大声叫屈。程崇伦辩护律师认为,程崇伦之所以参与“偷牛案”,是公安机关安排给他的“任务”。辩护律师指出,2003年3月的一天,周警官曾和一名姓朱的警官约他到北滨路喝茶,期间两人让他暗中查一下近段时间盗摩托车和盗牛事件多发的原因,并暗中调查到底是哪些人干的。程崇伦认为这是帮公安机关办事,便一口答应下来。后来,他将目标锁定在了陈福财身上,并与陈福财一起演绎了这桩“盗牛案”,使陈顺利地被公安机关抓获。 程崇伦说,参与“盗牛案”是因为周警官让自己办事,还称自己是特情人员。他曾数次询问周警官自己能否牵牛时,周警官都表示,“最好不要去直接牵牛,万不得已时才去牵。”法庭上,程崇伦坚持认为自己是“在为国家办事,没有错”。他同时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什么叫特情人员。 是否构成徇私枉法成为焦点 在当天庭审的辩论阶段,周吉成是否构成徇私枉法罪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焦点。公诉方认为,周吉成办案行为是个人行为,不是集体行为。所以,周吉成和程崇伦两人的行为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程崇伦辩护律师认为,周吉成的行为不是个人行为,是一个公安机关的集体办案行为。在办案过程中,周吉成没有谋取个人私利,不构成徇私枉法的故意,客观上没有采取违背法律的手段使无罪的人受到追诉。而被追诉讼的陈福财本身也确实实施了盗窃行为,所以周吉成的行为没构成徇私枉法,当然程崇伦也不构成此罪。律师称,程崇伦是特情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没有主观故意,他的一切行为都是按照办案人员指示进行,不应受到刑事追究。 最后陈述阶段,周吉成表示,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法院认定犯罪,他请求从轻处罚。程崇伦则一直强调自己是在“按照周吉成的指示”做事,肯定应当无罪。 下午6时许,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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