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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鄱时评:“假学”害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1:08 大江网-江西日报

  据媒体报道:贪官刘方仁自入狱后,反思了自己的教训,认为自己以前学习是“看报纸、看领导人的讲话,只是把它当作官样文章来浏览,完了就完了”,而现在才“开始了真正的认真学习”,并自认为“如果早点受到这样的教育,也许不至于走到今天的地步”。还有媒体曾报道:安徽铜陵市委原书记李和中自到铜陵任职起,就“把学习法律知识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在每次市委中心组学习时,都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但在因腐败而身陷囹圄后却表示,自己“不懂得法”。从表面看,这些贪官在任时“学习也抓得很紧”,似乎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但他们在“出事”之后,又为什么反思自己没有学好呢?合理的解释是他们任职时的学习是走形式、做样子,是在“假学”。从这方面讲,是“假学”害了他们。

  其实,我们党对于领导干部的学习历来非常重视,为干部学习创造了许多条件。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很不珍惜学习机会,把学习当作一种“负担”,存在“假学”现象。比如,有的同志即使被安排到上级开办的培训班研讨班学习,也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热衷于跑关系、建“网络”,未将心思放在学习上;有的同志虽然进入大专班本科班深造,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只在乎拿毕业文凭,没有进行认真学习;有的同志学习走形式、摆样子,笔记要秘书抄,心得要秘书写,学而不思,只是给别人做了一个在学习的假象。这样的学习,是注定学不到真知灼见,做不到学以致用的。像这样的学习,与其说他们是在学习,不如说他们是在作“学习秀”。

  “假学”之害,显而易见。对个人来说,将可能像刘方仁、李和中那样,触犯国法,丢官入狱;从大局来讲,将可能因为不能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中随心所欲,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害。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果不学无术,言不由衷,工作无方,必将损害自己在群众中的威信。古语云,自恃其聪与敏而不学者,自败者也。同理,自恃其聪与敏而“假学”者,自害者也。

  刘方仁、李和中们的教训是深刻的。为党和人民事业计,也为领导干部自身着想,笔者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对学习的认识,力戒“假学”之习气,力戒浮躁之心理,沉下心来,扎扎实实地学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好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刻理解其内涵,明辨立身之是非,以高尚的道德提高自己的修养,以威严的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只有这样,才能守住自己对廉政的承诺,才不至于到“出事”时后悔没有进行认真的学习。

  (丁江华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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