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50事55图见证中国民主法制进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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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2:09 人民网 | ||||||||||||||||||||||||||||
编辑:杨文全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大会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至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风雨中已经走过了50个春秋。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掀开了民主建国的伟大序幕,开启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大会、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5周年大会分别于9月15日、9月21日召开。总结全国人大、人民政协走过的光辉历程,胡锦涛总书记话语铿锵:“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新中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50年来的历程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55年以来,为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发展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创造了辉煌的业绩。55年奋进,高唱“团结、民主”的昂扬旋律。55年奋进,留下“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坚实足印。55年奋进,写就“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动人篇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发展历程见证中国民主法制进程。全国人大50年50事全国政协55图——1954年9月15日,北京怀仁堂,一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1226名代表首次行使国家最高权力 这是一次人民的盛会。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新中国成立五年后举行。全国各地3亿多选民用普选的方法直接选出基层人大,并在此基础上选出1226名全国人大代表作为自己的“代言人”。 代表们审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此前,全国共有1.5亿人参加宪法草案讨论,让宪法拥有了最广泛的民意基础。宪法确定了我国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历史道路,标志着我国人民民主政治和人民民主法制建设的新阶段。——1955年7月30日,通过第一个五年计划 新中国初建,经济如何发展?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创了经济建设计划等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先河。 我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以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中心。按照计划,五年内我国工农业总产值将增长51.1%。该计划的实施,把我国向工业化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目标推进一步。如今,我国正健步走在第10个五年计划的阳光大道上。——1955年9月24日,“十大元帅”授衔 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功勋卓越的十名我军高级将领,被决定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在这一天的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通过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和《授予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勋章的决议》。 十名元帅是: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964年12月21日,首次完整提出“四个现代化” 1964年12月21日—1965年1月4日,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第一次完整科学地提出“四个现代化”的总目标和任务,即: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1978年12月22日,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是新中国法制史应当铭记的一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公报,将民主法制建设提到崭新的高度。让我们重温那铿锵有力的经典论述——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现在起,应当把立法工作摆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重要议程上来。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要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相;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从此迎来了新时代。——1978年12月26日,《告台湾同胞书》通过 1949年以来,在长达30年的时间里,台湾和祖国大陆两岸分隔。《告台湾同胞书》,呼吁海峡两岸结束军事对峙状态,并首次提出尽快实现“三通”——通航、通商、通邮,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此后,祖国大陆方面为实现两岸“三通”进行了不懈努力。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决定开放台湾同胞赴大陆探亲,长达38年之久的两岸同胞隔绝状态被打破。——1979年7月1日,7部重要法律一次性通过 在吃尽了林彪、“四人帮”造成的多年动乱的苦头后,人心思治,人心思法。7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及时提请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7部法律的通过和贯彻执行,迈出了加强和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大步。——1980年9月10日,修宪取消“四大” 1978年宪法,曾赋予公民“四大”的权利——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由于“四大”严重脱离实际,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定对此进行修改,以更好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1982年12月4日,现行宪法诞生 历史聚焦这一刻: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共和国的现行宪法在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诞生,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个崭新的里程碑。——1984年5月31日,“民族区域自治”走上法制轨道 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民族区域自治法》,使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依法处理民族问题进入一个新时期。民族区域自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被称为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中国经验”。——1988年4月12日,“保护私营经济”写入宪法 3月25日—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为了适应开放、改革和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4月12日,这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增加了保护私营经济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的规定,为经济发展适时提供了宪法保障。——1989年4月4日,“民告官”有法可依 依法行政——现代法治极其重要的一环。《行政诉讼法》,在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建立了对行政权进行司法审查制度。——1990年4月4日,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4月4日下午,长达一分钟的热烈掌声欢庆一部史无前例的基本法诞生!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其有关决定。——1992年10月12日,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这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江泽民作了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他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传统的观念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1997年9月12日,中共十五大确立邓小平理论为党的指导思想 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强调,这次大会的灵魂,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十五大无疑将以这一点为标志载入史册。——1998年3月5日,国务院机构改革:40个部门减少为29个 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这次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国务院组成部门。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为40个,经过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减少为29个。——1999年3月14日,依法治国入宪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国家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等被写进宪法。 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一直是“专制”与“人治”主导的舞台。从人治到法治,这是一个历史性跨越。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将因此而彪炳青史!——2002年11月8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中共十六大召开,江泽民同志作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报告。 这次代表大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这次会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2004年3月14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入宪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 这次修宪,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2004年8月28日 修改9部法律推进依法行政 这是保持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行政许可法今年7月1日施行。公路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种子法、学位条例9部法律中有些行政许可的规定,已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这次对9部法律的修改,是贯彻行政许可法,对其中急需修改的行政许可的规定作出的个别修改。 这9部法律中,还有一些其他内容需要修改,其中有的已列入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有的列入今年立法规划。 详细阅读 全国人大50年50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