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攻异地“执行难”(广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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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2:17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执行难,异地执行更难。最近,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法院集中警力,开赴鲁豫皖苏浙沪等省市,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执行大会战,查封、扣押财产120万元,以物抵债68万元,达成还款协议2件,共执结案件28起,为企业追欠总标的额达261万元 肩负重托,五小组兵出齐鲁 临淄区法院从3月份开始,对多年来的未执行案件进行梳理,共清理了300余件未执行案件,其中200多件案件在本行政区域得以分期执行。其它案件由于牵扯到鲁、豫、皖、苏、浙、沪的30多个地市,执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度。对此,临淄区法院决定集中执行,突击解决外地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临淄区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王松刚、执行局局长徐美弘等执行人员,首先奔赴杭州,在那里开辟指挥集中执行会战的“大本营”,并成立了第一执行小组。他们把临淄某公司张某诉杭州人陈某、陈某、刘某和广州某广告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作为第一个执行大案进行执行。此案经淄博市中院终审结案后,被告迟迟没有履行义务。 第一执行小组到达杭州后,再次发布强制迁出公告,责令租房户在规定期限内自动迁出。执行人员又聘请杭州厦信房地产咨询评估公司,对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随后与杭州市拍卖行公司签订拍卖合同,起拍价为27.5万元。 执行局局长徐美弘带一名法警,来到被执行人的住处执法。此时,被执行人的儿子和其他亲属共10多人正在研究对策。见淄博来了人,他们竟然向徐美弘进行恶意攻击,有的扬言要与法官拼命。徐美弘待他们情绪稳定后,义正辞严地告诫他们:“法律文书既然生效,必须执行,没有协商的余地。但是,在执行法律的前提下,具体的执行方式可以协商和灵活处理,希望你们积极配合。”经过两个小时的艰苦谈判,被执行人终于接受了法院的执行。 星夜疾驰,四省连执八案件 临淄区法院执行局综合科主任翟纯良带领执行员武守刚、于洪喜等4人组成第二小组,经山东利津、东平、汶上、巨野、菏泽、东明,河南省兰考、开封、郑州、许昌、漯河到达驻马店市,又经安徽的合肥,江苏的南京、金坛、无锡到达浙江省杭州市,3天跑了3000多公里,执行8起案件。 到达驻马店后的第二天,他们早5点就起床,研究案情,制定方案,分两组执行临淄某公司诉河南省驻马店市某局及其下属的两个分局买卖合同纠纷两案,一路跑银行、工商,查账号、工商登记,另一路则到车管所查扣车辆。 这两个案子的被执行人是当地的政府机关。银行等部门对扣划、查封其存款等财产心存担忧,不愿执行。执行人员向他们明之以法、晓之以理,终于取得他们的配合。经过艰苦工作,该执行小组依法扣划其银行存款6400元,查封汽车3辆。 至此,第二执行小组先后执行了利津某化工厂、山东某化工集团、东明县某管理处、河南驻马店市某局及其下属两个分局案件,共执回案款8万元,查封了价值60余万元的财产。 紧接着,按照杭州指挥部调遣,他们又赶往江苏无锡,将临淄区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孙正群带领的第四执行小组依法扣押的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开往杭州。其后,第二执行小组昼夜兼程,赶到江苏省金坛市,和被执行人及有关人员、单位斗智斗勇斗法,执结了临淄某公司诉金坛市某稀土公司货款纠纷案,共执行回案款27万元。其后,他们赶至浙江省萧山、富阳等地执行案件,并调查、获取有关证据,为符合终结执行条件的案件,准备好了第一手资料。 连遭围攻,干警执法不动摇 第三四五小组分别由临淄区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王建勋、执行二庭副庭长孙正群和综合科副主任邢玉军带领。第一站,这3个小组的执行干警联合行动,先到江苏淮安,执行临淄区田某诉被告该市某针织公司案件。 执行干警找到该公司时,该企业已经停产。执法人员进厂后,法人代表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执行人员还是采取查封仓库产品的措施,为申请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第四小组单独行动时就没那么幸运了。这个案子是临淄某公司诉江苏无锡某纺织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人员到达被执行人单位,刚刚讲明来意,其负责人龚某就暴跳如雷,立即窜到院里高呼:“马上把大门锁上,别让他们走掉!”他叫来30多人把执行人围在院子里。 执行人员耐心地做工作,从法律程序到法律规定和法律适用问题,一直谈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交往和合作,暴力抗法的危害及其后果。龚某在他们的说服下,自觉接受了法院的执行。 《华东新闻》 (2004年09月22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