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扬州大事可追根溯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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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3:2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王金武 通讯员王小胜)昨日,记者从扬州市档案局获悉,针对该市一些重大活动中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齐和原始资料难以收集的实际情况,该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党政领导干部个人保存的公务文件材料收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对该市的重大活动资料实行收集整理存档的制度。 据了解,此制度出台后,凡是今后扬州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事件的原始资料及相关档案,均由该市档案局(馆)统一负责收集存档,市属各级机关团体、部委办局今后召开重要会议和举行重大活动所发的文件,均须抄送该市档案局(馆),以便档案部门有针对性地指导相关部门,并搞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单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凡应归档的文件、照片、录音、录像,由主办单位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成两套档案,一套本单位留存,一套及时送市档案局(馆)收存;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主办的重大活动,承办单位均须提前通知市档案局并将其列为组委会成员单位,由市档案局派专人参与指导重大活动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活动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承办单位必须向市档案局(馆),移交全部档案原件。 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来该市视察以及重大的外事接见活动,承办单位均须提前通知档案局派员参与现场的拍摄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如果档案局不能参加的,承办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拍摄、收集、整理。活动结束后,须将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文字、题词及声像材料送交档案局(馆);凡在扬州发生的各项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文件、光盘、软盘、声像、照片、实物等多种载体的材料,均属国家所有,统一交档案局保管,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22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