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高考舞弊案一审判刑1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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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3: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综合消息据《检察日报》报道,9月15日,由濮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濮阳县高考舞弊案审结。原濮阳县三中政教处副主任田春山等11名被告人因徇私舞弊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一年、拘役六个月等。 法院查明,该案系田春山等组织策划的一起以营利为目的的高考舞弊案。至案发时,该团伙共向学生收取20多万元“好处费”。作弊团伙以濮阳县三中政教处副主任田春山、高三年级主任肖付印为主,濮阳县三中张省伟等近10名高三任课教师参与作案。 今年6月5日晚,田春山、肖付印、李连培、郭循奎、贾彦军等5人预谋,在高考中帮助一些关系考生及其他考生作弊,并收取一定数量的钱财(单科价1500~2500元)。后因缺人手,崔光民和张省伟加入。6月7日凌晨,上述7人分别通过被告人杜善友、王银花、李瑞民、董瑞花4人,将打印好的考生名单分发给监考老师,让监考老师对名单上的考生予以照顾。 6月7日、8日两天高考中,田春山等7人一面让监考老师为付费的考生传送答案,一面将传出考场外的试题交给10余名教师组成的做题小组,通过打手机、发短信等方式,将答案传送给付费的考生。事后,田春山等7人每人分得赃款8000余元,杜善友、王银花、李瑞民、董瑞花4人分别得到1600元、9300元、3400元和1000元。 链接6月17日,河南省有关部门通报:对违规作弊的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已予以处理。取消濮阳县三中今明两年承办国家考试资格。濮阳县11名官员受查处。其中濮阳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张宏、濮阳县教育局局长赵同法和濮阳县第三中学校长王仁忠等3人被免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