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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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5:07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晨迪)继本报对金牛法院审理辖区内“高校图书腐败案”予以报道后,昨日,成华区检察院对该辖区某大学原继续教育学院的院长、副院长等8人涉嫌截留、“私分”图书回扣一案提起公诉,该8人涉嫌截留图书回扣款共计120万余元,案发时已“私分”80余万元,成华区法院已经立案。 贾某、薛某、何某分别是某大学原继续教育学院的院长和两位副院长,杨某、楼某、余某等5人分别是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副主任、高职科科长、网教科科长。 检察机关查明,该8人在2002年1月至2004年5月期间,违反学校收费制度规定,将购书回扣费、学生报名费、再考补考费、省自考办返还款等120万余元截留,按照不同比例,由贾某决定以劳务费、酬金等方式将该款分发,其中贾某、薛某各得23万余元,何某分得12万余元,其他人分别是5万余元。 该案在侦查终结时,以8被告人涉嫌贪污罪移送起诉,检察机关最后认为,贾某、薛某等8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数额巨大,应当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刑事责任。贾某和薛某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何某等6人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目前,赃款已经全部追回,贾某、薛某羁押于看守所,其他人均取保候审。 新闻链接 某高校教务处教材科原科长齐某涉嫌贪污受贿一案8月15日宣判,齐某犯贪污罪和受贿罪一审被判刑6年。金牛法院查明2003年10月齐某伙同教材科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该高校购买教材和印刷教辅材料的过程中将书商和印刷厂应返还给该校的回扣款从中截留49000元自己分得14000元齐某还在购买教材的经济往来中个人向书商提供私人账户叫书商先后两次将3%的回扣款打入账户收受回扣款57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