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钟无艳》音像制品违法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5:16 法制晚报 |
本报讯昨天,文化部文化市场司音像电影处发出通知,目前市场上流通的电视连续剧《钟无艳》音像制品是违法音像制品,要求各地文化稽查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并依法处罚。 据了解,由深圳电影制片厂、深圳市今日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和新加坡心传媒制作私人有限公司合作拍摄的电视连续剧《钟无艳》(1-30集)未经文化部审查批准,现在市场上流通的该节目音像制品属违法音像制品。该音像制品标由厦门音像出版社出版。目前,厦门音像出版社已经撤销该节目的出版文号。 作者:王茗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