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候选人有机会“自我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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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5:59 深圳商报 |
针对基层人大的任期和代表选举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为提高透明度,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全国人大调研组将来广东,为《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修改进行调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助理巡视员杨成勇提出的改“介绍代表候选人”为“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这一建议将作为广东省人大的部分意见汇报给全国人大以供参考。 人民群众充满生活气息的语言总是很鲜活也蕴藏着丰富的哲理,如,是骡子是马,遛遛就知道了。这话虽然是指选马挑骡子的,但用在选贤任能上未必就没有道理。然而,多年来,无论是在选拔领导干部还是选举人大代表过程中,这一朴素的道理、行之有效的办法却常常不能得到很好的运用,从而使一些人“上”得冤枉,“下”得也窝囊。这些问题的出现,很重要的原因是人大代表的多由组织提名,而少有选民参与全过程,更没有将这些代表候选人拉出来“遛遛”,让组织上的意志代替了选民意志。 应该承认,人大代表的候选人中有许多优秀的人才,他们有热情、有能力、有气魄,但由于我国《选举法》中并没有允许代表候选人向选民进行自我宣传的规定,而只是由选举组织者向选民介绍这些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加之多年的传统做法,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一般也是他们的先进事迹、取得的工作和业务成绩等等,使得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相当有限,影响到选民的支持和拥护,候选人很难为选民所认同,从而也就无法真正代表选民利益;至于是否具备人大代表所必须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选民们更是无从知晓。 因此,这就导致一些虽有参政议政热情但参政议政能力较弱的人进入各级人大。最令人尴尬的是,一些人虽然身子进了人大,但观念和意识却仍然停留在代表的自豪感上,停留在开好会,回去传达好会议精神的层面上,有的根本就不能或不知道该代表谁的利益说话。更有人大代表在审查政府工作报告的小组讨论发言中不谈“正事”,而居然毕恭毕敬地向政府官员“汇报工作”。如此,自然无法行使好选民所赋予的权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改“介绍代表候选人”为“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引入竞争机制,允许选举工作机构和代表候选人和非候选人以各种形式合法、公开、有序地进行宣传和自我宣传,允许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不但能增进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使产生的代表更具有代表性,而且,通过这种方式产生人大代表,能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参与意识和代表意识,增强人大代表行使好选民赋予权力的使命感,促使他们更好、更自觉地对选民负责。而对选民负责所昭示出的深远影响和象征意义更不可低估,值得期待。 作者:李甘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