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会期间南通划定“禁讨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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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6:5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王云伟)记者昨天从南通市有关部门获悉,为了加强市区范围内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确保世界大城市带发展高层论坛和港洽会等重大活动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南通市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联合发布通告,决定从9月20日至9月28日,市区部分路段和区域禁止流浪乞讨。 据了解,禁止流浪乞讨的路段和区域有:人民路、青年路、工农路、桃坞路、南大街、行政中心、濠河风景区、狼山旅游度假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地区及重要公务活动场所。在禁讨路段和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以向市救助管理站求助;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由公安或城管部门引导、护送至市救助管理站。 流浪乞讨人员不符合救助条件或不愿向市救助管理站求助的,应当自觉离开禁讨路段和区域;拒不离开的,由公安、城管等行政机关予以劝离。对强行进入禁讨路段和区域强讨恶要、有违法犯罪嫌疑的流浪乞讨人员及幕后操纵教唆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22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