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市场有待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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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7:17 齐鲁晚报 |
本报9月21日讯(记者 王晓鹏 实习生 王仲宇 通讯员 张俊峰)月饼包装上没有注明生产厂家,名牌高档洋酒找不到生产日期,今天上午,槐荫工商分局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进行集中检查时发现,个别商家出售的商品存在不少问题。 在某超市检查时,工商人员发现在一柜台上销售的纸包散装月饼,有的只有名称和生产日期,没有其它标志。在工商人员询问时,厂家销售人员拿出包装箱声称已在其上面做了标志,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商品或包装上的标志必须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工商人员当即向商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商家将不符合规定的月饼撤柜。 在另一家超市检查时,工商人员发现其柜台上摆放的进口人头马、XO、轩尼诗等洋酒的瓶体上标注着“生产日期见瓶身”,可是检查人员将瓶身找了个遍,也没有找到具体的生产日期。当工商人员让销售员出示合法有效的进口手续时,销售员说手续在负责人手里,打电话联系时对方说马上送过来,可工商人员等了一个多小时,负责人仍未现身。工商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依法将55箱“问题洋酒”查扣封存,立案进行查处。 在此,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商品时要注意其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商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厂址等标志是否齐全;此外还要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如发现选购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