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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房产不征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8:11 重庆商报

  北京娱乐信报消息 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有关契税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房屋,均不征收契税。

  在“国税函(2004)1036号”的通知中,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而税总同时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从侧面说明了遗产税在近期不会开征。(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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