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传答案 11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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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8:11 重庆商报 |
检察日报消息 9月15日,由河南省濮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濮阳县高考舞弊案审结。田春山等11名被告人被该县法院以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拘役六个月等刑罚。 短信传递高考答案 2004年6月5日晚,被告人田春山、肖付印、李连培、郭循奎、贾彦军等5人预谋,在高考中帮助一些关系考生及其他考生作弊,并收取一定数量的钱财。后因缺人手,崔光民和张省伟加入。 6月7日凌晨,上述7人分别通过被告人杜善友、王银花、李瑞民、董瑞花4人,将打印好的考生名单分发给监考老师,让监考老师对名单上的考生予以照顾。6月7日、8日两天高考中,田春山等7人一面让监考老师为付费的考生传送答案,一面将传出考场外的试题交由10余名教师组成的做题小组,通过打手机、发短信等方式,将答案传送给付费的考生。事后,田春山等7人每人分得赃款8000余元,杜善友、王银花、李瑞民、董瑞花4人分别得到1600元、9300元、3400元和1000元。 为何有那么多老师涉案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在这次舞弊案中,为何会有那么多的老师涉案,有些监考教师为何会仅仅为了200块钱便要去冒如此大的风险? 一位知情人士分析,只有两种可能,收钱的监考教师要么不以为然,要么就是大环境使然。 另一个问题是,据濮阳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称,在每场考试前15分钟才抽取各考场教室的钥匙,也就是说,只有临近考试15分钟,每个考场才能决定由谁来担当监考教师,在这种情况下,舞弊考生和教师如何逃过众多的监考教师的眼睛同样也是个谜。(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