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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整治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校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8:3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宋惕安)从昨日开始,我市教育和交警部门对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校车进行集中整治。根据规定,校车及其驾驶员均须报有关部门备案。

  据了解,目前我市外来务工子弟学校由学校接送学生上学的现象较为普遍,但用来接送学生的校车存在车况差、超载等安全隐患。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规定,校车必须是学校或专业客运企业车辆,且车辆状况良好、符合有关规定,具有行驶证、机动车保险证、营运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等。校车驾驶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驾驶资历,持有经交通部核发的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最近三年内无重大事故责任记录。校车驾驶员须报当地交警部门备案。

  所有校车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一周内接受当地交警部门的免费检测,检测合格后才允许接送学生。校车接送学生和幼儿时,必须按额定人数乘坐,严禁超载,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未成年学生,且必须有监护人员。

  对校车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凡使用校车,一律由所在学校把校车有关情况及行车路线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做到定时间、定路线、定车辆、定人员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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