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农民人均税费负担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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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9:04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刘可英)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珠海市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征收农业税后(详见本报6月30日C07版相关报道),斗门区全面实行免征农业税,并据实免征到每一个农户,全区免征农业税689万元,斗门区农民人均税费负担现已降为零。 去年,斗门区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减负2583万元,人均税费负担由税改前172元减到36元,减负比例达79%;生活用电实现与城区同网同价,生产用电由2002年的0.895元下降到0.61元;生活照明用电由0.64元/度下降到0.63元/度。仅电费一项,斗门区农民人均减少支出33.67元。另外,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后,全区农民减少支出79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