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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无效申诉多 专家呼吁建立"有限申诉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9:05 新华网

  新华网云南频道9月22日电(记者 陈鹏)申诉一直是很多终审败诉者始终不愿放弃的权利,但过于执着的申诉却往往使申诉者及司法机关两败俱伤。专家呼吁,我国应该尽快建立相关法规,对申诉次数进行合理限制。

  43岁的董媛(要求化名,真名曹赤村)日前找到记者,因断定终审判决不公,她漫长的申诉之路已经走了整整3年,“我的申诉去年在云南省高院信访办已经排到183号,但是今年又被推到了108号。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进入再审?老百姓的申诉真是太难了!”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办的老同志申之瑞告诉记者,小小的信访办每天平均要受理50-70件信访、申诉,工作人员都一一完善登记、排号复查。这个年近70的老法官被省高院返聘到信访办以解人手之困,他告诉记者“有的案子甚至是上世纪60年代的民事案件,现在进行复查的还有前年的案子,今年的案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排上。”

  “我们必须面对众多缠访户、申诉老户,其人数至少达到信访人数的50%。”云南省高院立案庭庭长田波非常无奈地说,申诉难、复查周期长的重要原因往往源于申诉者。法院即便派出更多人手也无法应对这些“老户”的反反复复、无休无止的信访。省高院立案庭人员从2003年6月前的14人增加的现在的34人,其中大部分精力都花在如何应付重复信访和申诉上了,田波称,“很多时候,法院已经下达了措辞准确、态度恳切的申诉驳回通知书,但是他左手接通知,右手就再次递进他的信访材料――目前法律对申诉次数没有任何限制。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珉语认为,任何案件都有胜负,但受传统观念影响的负方总是很难接受失败,很多人输了终审立即申诉,“我们接案后一般先摆半年,既希望当事人转变态度,也便于法官在半年的时间差之后更好地复审。”刘珉语与田波同时承认一个全国司法机关都面临的窘境:很多申诉是人大、政法委、政协甚至领导的交办案件,这些不得不插队的案件难免造成信访窗口案件被延搁处理,田波说:“目前我们只能尽量规范,不是急案要案,我们都在窗口登记、排号。”

  刘珉语呼吁,要从根本上解决信访申诉难,国家应该尽快立法,对申诉次数进行限制,重复的无休无止的申诉往往得不偿失,对当事人及司法资源造成了巨大浪费。他透露,申诉案件的重审率仅为千分之三,且真正进入再审的案子大多在第一次申诉时就能审查确定再审与否,那些反反复复的申诉其实已失去了申诉必要。

  昆明世方达律师事物所资深律师李志杰也持相同观点,他认为法院对所有申诉案的复查极少出错,但现有的司法环境却无法消除群众对人为因素的怀疑,这说明无论公检法的执法办案水准还是群众的法律意识都有待提高,一些败诉者利用法律漏洞屡屡向法院权威提出挑战甚至挑衅的做法却在加速司法环境的恶性循环,“有限申诉制”未必能解决申诉难题,但它有助于法制建设向更理性更高效的目标迈进。(完)(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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