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辣时评 受理农民工投诉应“首问负责”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9:13 千华网-鞍山日报 |
新闻据《新京报》报道,9月16日,被拖欠工资的十几名农民工把包工头“押”到北京市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早上8点,进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但未被受理;随后,找到区建委,但同样未被受理。最终,农民工回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执法科提交了书面投诉材料。从“押”工头出发,到投诉被受理,其间工头两次逃跑,两次被“捉”。 在“逃”与“捉”的较量中,如果有一位当事人行为失控,后果将不堪设想。而在整个过程中,使问题复杂化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农民工集体强行“押送”工头到有关部门投诉;二是有关部门“无意中”拖延了受理时间。国内推行农民工投诉首问负责制已有先例。去年年底,西安市对投诉举报拖欠民工工资的,实行首问负责制。规定各部门、区县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的同时,还要公布值班领导和值班员名单。第一个接到投诉的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待投诉者,并做好记录,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给投诉者指明投诉的渠道、部门,并将相关材料转交相关部门,同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者追究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北京市在受理农民工投诉问题上推行首问负责制的难度并不大。在责任划分清楚的前提下,劳动保障部门之外的政府工作人员遇到农民工投诉,要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并提供详细的“投诉路线图”,帮助农民工顺利迈出法律维权的第一步。同时,相关部门的“首问责任人”要对整个处理过程负全责。首问负责制既代表了政府的一种积极态度,更承载着公众对政府的深切期许。(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