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 不仅仅是“超载”惹的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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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9:13 千华网-鞍山日报 |
花费了纳税人数百万元的血汗钱,修建了一条等级公路。可是使用不到两年时间,路面就变得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犹如一条掉鳞剥皮的僵蛇……于是乎,有人大声惊呼:这全是汽车超载惹的祸! 这话讲得有一定道理。在过去的一段时间,有些运输单位为了牟取暴利,往往是“小马拉大车”,载重量为十吨的卡车经过改装后可拉二十吨货物;一辆四吨的货车竟再挂上六吨的拖车。试想,我们公路的“体格”再健壮,也难以承受如此重压。鉴于此,一场如同打击车匪路霸一样声势的打击超载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据说目前也初见成效。 一条刚刚修完、并且经过多个部门、多少专家验收“合格”的公路,破损程度之大、速度之快,“超载”固然是个重要原因。但依笔者之管见,把板子仅仅打在“超载”上,似乎有些不太公允。还有没有其他原因?公路本身质量究竟如何?人们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 为了回答这一疑问,不妨信手拈来一例。前不久,检察机关发现,辽宁省新民市交通局一笔50万元的道路维修款中,真正用于修路的仅有七、八万元,剩下的或被新民市交通领导私分,或给了拨款的上级单位——沈阳市交通局回扣。同时查实,在修建沈大高速公路时,拨给新民市交通局1960万元资金,仅有五、六百元用于道路建设上。数字是枯燥的,然而数字的对比却能反映出问题的实质。50万元的道路维修费,只用了七、八万元来维修;1960万元的高速公路建设费,仅用了五、六百万元来修路,这样的工程质量有何保证?这样的“豆腐渣”路又能经得起什么样车辆的碾压? 由此联想到我们近年来发生在公路建设上一些腐败现象。从1997年以来,贵州、四川、广东、北京、沈阳等地数十名交通部门“长官”相继落马,河南省更是创下了三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犯罪记录。交通厅(局)长们为什么如此容易“受伤”?绝大多数与公路建设有直接关系。他们利用修建公路之机,不择手段,大肆敛财,行贿收贿,压缩工程成本,降低工程质量,把大量的为民造福的公路工程款为自己铺成一条通往犯罪的“黄金路”。这恐怕是目前有些公路破损严重的主要原因。 引文至此,笔者绝没有替“超载”开脱之意。“超载”必须要严禁,而在道路质量后面的腐败现象更要严惩。治标更要治本,才能保证公路畅通无阻。 (万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