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评浅议 给孩子留点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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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9:13 千华网-鞍山日报 |
贪官也有让人同情的时候。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原局长肖占武,就是其中的一个。近日《检察日报》刊载了他这样一段自白:“我对我收受的这些钱从来就没有支配过,一分钱都没挥霍。作为父母,我想的就是给孩子留点东西。但在不知不觉中,我把孩子们也牵连了进来,这确实是我没想到的。” 从1995年到2002年,肖占武在任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总数竟达人民币453.1万元。另外,还有说不清来历的人民币319万元、美元8.37万元。他也由此成为内蒙古历史上最大的贪官,被判无期徒刑。 为了给自己的子女“留点东西”,就不惜去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这种“爱子之心”已远远脱离了爱的轨道,是对美德的亵渎,更是对正义的背叛。 一个人的私欲,只有膨胀到了极点,才会像寓言故事中那个“要钱不要脸”的人一样,在大街上,只看到别人的钱,而忘记了自己的脸,明目张胆地伸手去拿。而肖占武就是这样一个人—————只想着“给自己的孩子留点东西”,却忘了那些东西本应该属于全社会所有家庭的子女,拿了就是犯罪。 肖占武的思维方式,代表了很多贪官的内心轨迹。辛苦奋斗几十年,得到了一定的地位,掌握了一定的权力,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心理也越来越不平衡。尤其是看到那些能力、贡献远不如自己的人都“发了”,就更觉得自己“吃亏”。担心手中权力“不用”,一旦过期就会“作废”。所以就急着想点办法,“给孩子们留点东西”。 想什么办法呢?当然只有依靠权力了…… 给孩子们留点东西,是所有父母的共同心愿。但“留什么”和“怎么留”,却是对所有父母的一场考验。古人说,留下千垛干柴,不如留下一把斧子。父母给孩子最宝贵的遗产,应该是奋斗的精神和做人的本领,而不是身外的财产。(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