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传播六合彩 牟利十万获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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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9:29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杨仕彬 通讯员陶维强)前天,潮州市中级法院对一宗利用互联网传播“六合彩”信息进行非法牟利的案件进行终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对被告人方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 被告人方某,潮州市人。从2003年4月开始,方某通过一网站在互联网上散布“六合彩”信息。至2003年8月22日被抓获,方某共非法获利人民币128118.56元。 潮州市湘桥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