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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将分红、橙、黄、蓝四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9:31 新华网

  20日,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案》根据严重和紧急程度,将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等级分四级,四至一级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纳入省政府总体预案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有突发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突发公共事件的内容和类别可适当调整。

  根据预案规定,成立吉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总指挥由省长洪虎担任。设立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战时指挥调度的具体工作。并将省政府现有各类灾害、事故等协调管理机构统一纳入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实习记者朱凌记者 王娟)(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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