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系列谈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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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9:3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在广东省昨日举行的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暨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25周年大会上,省委书记张德江指出,越是发展的重要时期,就越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越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就越要在法制的轨道上发展。 这实际上是说,要把广东的发展真正纳入到法制的轨道上来。把发展纳入法制轨道,强调了各级人大工作在广东发展中的重要性,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是广东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必要保障。 越发展越要依法履行职权,就是要对各级人大在加强地方立法和监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依法行使选举和人事任免权、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推进依法治省等依法履行职权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人大都要根据新情况,进行新的探索。 这种探索怎样才能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举例而言,像人大执法检查的方式,就值得商榷。近年来,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对听听汇报、看看现场的执法检查方式越来越不满意了。这种执法检查,因为是有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往往可事先采取一些手法,遮盖住问题,让检查人员看不到真相。此外,检查人员走后,问题常常是不了了之。这些都使得检查的效果大打折扣。 为扭转执法检查中存在的这些弊端,在许多地方推行了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其实,真正了解“一府两院”工作是否在法制轨道上运行,最有发言权的是广大群众。因此,执法检查除了要面对被检查对象外,也不妨扩大范围,像现在开门立法一样,可以就“一府两院”的执法情况,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是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责。但何谓“重大事项”?像今年某地公务员加薪,算不算重大事项?要不要通过人大审议?把发展纳入法制的轨道,就是要让类似的“弹性”走开。(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