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申请“爱情公证” 学者称做法荒唐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10:22 石家庄日报 |
新华社广州9月21日电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一对情侣前往该市南海区公证处要求“爱情公证”,被公证处拒绝受理。有学者指出,那些希望通过一纸公证书“保护”爱情的做法本身就是“幼稚”和“荒唐”的。 最近,21岁的李先生和女友来到公证处要求作一个“爱情公证”。李先生的理由是,他与女朋友同居已有一年多,双方的感情都很好。可是,两人都还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不能登记结婚。近来,从事保险销售的李先生工作应酬比较多,经常很晚才回家,女朋友怀疑他另结新欢,两人的感情开始出现问题。为了挽救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同时也为了向女友证明自己的忠诚,李先生带着女友到南海区公证处想公证其同居关系。公证员当即以不符合公证条例的要求为由,婉言拒绝他们的申请。 公证处的有关人士表示,爱情属于精神范畴,现在的法律还没有相关的依据可以为无形的感情作公证,因此不可以作公证。 佛山科技学院的安文江教授直言,爱情一旦被公证就变味了。用一张纸来证明两个人有多“恩爱”的做法,恰恰表明在当前部分年轻情侣的爱情里游戏成分比较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