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30万中小学生发生意外 将可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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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10:22 新华网 |
全区推广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最高可获25万元 记者昨日从佛山顺德区教育局获悉,顺德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正在推进为每位学生购买5元的校方责任险,到10月中旬,将覆盖全区30万学生。 业内人士认为,学校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为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化解在教学管理中的各项校方责任险,增强了学校抗风险能力,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全区近30万中小学生的安全也将更有保障。 保险公司:责任险5元最高赔付25万元 据悉,顺德是继河源、广州海珠区外率先在广东地区大面积铺开校(园)方责任保险的地区,目前顺德区政府并没有对校(园)方责任险的承保公司作硬性规定,这意味着学校可以自由寻找保险公司合作。 据了解,此前该险种的市场价格是10元一份,赔付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但现在则降为5元一份,赔付最高限额则高达25万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顺德支公司的陈经理表示,价格的变化取决于参加该保险的人数规模,规模越大,保险公司可能给出的价格就越优惠,所以不排除该险种的价格在将来升跌的可能性。 学校:伤害事故让学校频成被告 记者了解到,现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的案例日渐增多,学校、教师动辄被推上被告席,法院判决的结果,又大多是学校、教师受罚。顺德区某中学一名在校女学生潘某,曾在上体育课时突然死亡。事发后,潘某父母认为其女之死与学校的教育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将学校告上法庭。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要求学校除已支付的医疗等费用外,另支付潘某父母经济帮助2万元。去年乐从一托儿所一名幼儿因吃啫哩卡住喉咙气管,导致大脑缺氧,在送医院急救并昏迷20多天后,终归不治。最后托儿所赔付了20多万元。 顺德海顺律师事务所朱小明律师也告诉记者,像某学校一位学生外出游泳不幸淹死,学校认为自己有责任主动赔偿了3万多元。还有某学校一些学生相互掷东西闹着玩,结果砸伤了一个学生的眼睛,家长将对方家长和学校告上了法院,最后学校也不得不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教育局:提高了学校抗风险能力 顺德区教育局副局长曾荣凡称,学生在校园里发生的意外伤害一直令学校备受困扰,以前顺德个别学校也会去购买校方责任险,但是因为个别学校买,费用相对也高,每个学生约需要10元左右。日前,顺德区政府就教育局《关于为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购买校方责任保险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按有关法律法规购买全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方责任险,所需资金由各镇、街道或学校自行解决,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 曾称,学校为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并不是说学校就会因此放松学校的安全管理,而是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提高了学校的抗风险能力,而学校的赔偿能力高了,对于家长和学生来说也是一件好事,更体现了对学生的人文关怀。 (林燕 张丽娟)(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