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划分“责任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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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11:5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胡忠民 通讯员 郑映谢刚)长沙市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昨日正式出台。 在该市召开的食品安全工作会上,明确了各政府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各自的职责。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施救,查明事实真相,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堵塞监管漏洞。在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实行“问责制”,对监管不力、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依法依职责追究有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