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储值与风险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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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0:07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花钱的同时还可以赚钱?近来,本市相继出现了“以消费积分换奖励”之类的营销模式,即所谓的“消费储值”,一时间购买“消费储值卡”的消费者大大增加。对此,市消保委近日发布警示,表示前不久山东众旺公司利用“消费储值”非法敛财事件已经被揭露,“消费储值”有很大风险,消费者还是应该理性消费。 据悉,“消费储值”是指消费者在加盟商处购买运营公司的“消费储值”,消费达到一定积分点数时可获得运营公司的现金奖励,可能返还一部分,也可能超额返还。换句话说,消费者可通过不断消费来赚钱。 市消保委专家表示,由于存在“依靠消费来赚钱”的承诺,“消费储值”极易诱发消费者的“投资性消费”和“虚构消费”,从而出现了不顾实际需要,盲目消费、乱购物等消费行为。甚至有消费者与熟悉的加盟商串通,直接用现金购买积分点。这样回报率已不再是原先实际消费的回报,而是放大了几倍的回报率,从而使运营商资金出现入不敷出的问题。 另一方面,“消费储值”运营公司承诺的“消费返利”实际上是一种赠予性质的奖励。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旦“消费储值”所获奖励在运营公司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时,公司可以不再履行赠予或奖励义务。消费者就将得不到任何回报。此外还可能会出现一些加盟商暗抬商品或服务价格,推销劣质、滞销商品的现象,甚至发展为变相传销。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要向“消费储值”投资。因为一旦运营商入不敷出,消费者的“投资”难以收回;其次,消费者如果发现有运营商、加盟商利用“消费储值”活动欺骗消费者或借机推销劣质、滞销商品,要及时举报。 记者刘骏(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