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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放市政公用行业 两年内完成改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31日05:5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自来水、天然气、绿化、环卫、城市公交,这些市政公用行业是城市居民赖以生活、生存的基础。长期以来,这些行业处于垄断经营的状态——一个城市往往只有一家自来水公司,天然气、供暖等也总是“独家经营”。“独此一家、别无分店”,政企不分、事企不分,人浮于事、运营效率低、服务质量差,这些市政公用行业的服务质量已无法满足城镇的发展和居民的要求。

  29日,河南省召开会议,宣布将在全省开放市政公用行业,打破垄断,允许各种资金进入市政公用行业。

  河南省市政公用行业全改革

  自来水公司、暖气公司、天然气公司、公交公司、污水垃圾处理厂等经营性事业单位。

  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等事业单位。

  市政公用行业的无形资产:如出让加气站经营权以及道路、桥梁、广场、路灯、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等,新增出租汽车的经营权。

  改革时间表

  省政府决定:改革两年内完成

  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年底前完成改革方案的制订;明年50%的企事业单位完成规范化改制;2006年全部完成改制工作,全面实现市场化运作。

  副省长历数垄断恶果

  李新民副省长:首先,目前,河南省城市供水普及率仅有90.44%,燃气普及率60.76%,万人拥有公交车辆6.54台,特别是污水集中处理率只有33%,低于全国水平9个百分点。而河南省市政公用行业的投入每年不足80亿元,且渠道单一,增速缓慢。无论是现有设施水平,还是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都不能适应河南省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要求。

  其次,市政公用行业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管理体制、投资方式和经营模式,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垄断经营,政事不分、政企不分、事企不分。如市政、园林、环卫等管理单位,基本上都是事业单位,管干不分,监管不力,不仅作业质量得不到保障,而且管理队伍庞大,管理费用超支,加大了财政负担。

  市政公用行业的企业,多是国有独资企业,外无压力,内无动力,人浮于事,运营效率低,服务质量差,人员严重超编,成本居高不下,经营效益不佳。单位陷入亏损后,就提价,将负担转移到群众头上。行业自身发展速度缓慢,造成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源浪费。

  市政全部“走”市场

  省建设厅厅长查敏:市政公用行业将全面改革。不但要开放投融资市场、经营市场和作业市场,同时还要进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干分离的内部改革。

  具体说,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事业单位,要按照《公司法》要求,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等事业单位,要实行管干分离,将市政养护作业层面的人员分离出来,组建多种形式的公司,参与市场竞争。

  国有市政公用企业要加快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和收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取整体改制、引资改制、切块改制、股权出让等形式,引入社会资本,实现产权多元化。

  市政公用行业的内部改革:通过事改企和企业改制,实现主管部门与企业在人事、财务、经营等方面彻底脱钩,由行政隶属关系变为合同契约关系,使市政公用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主管部门今后还管啥?

  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从直接经营管理市政公用行业转变为行业指导和市场监管。实现政府主管部门与市政公用企业的人事管理、财务、经营决策等方面彻底脱钩。

  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在改革后,要建立新的监管体制,把工作注意力真正转到对市场的有效监管上来。职能:制定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建设计划,制定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规则,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对市场行为不规范、产品与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今后社会各种资金 允许“染指”经营市政

  查敏说,市政公用市场的全面开放,既向外资开放,又向内资开放,对国有、民企、外商一视同仁,不靠承诺固定回报取悦外商。

  公交公司、自来水厂允许个人开

  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行业,在保证公共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由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有资格的投资者或经营者,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其在一定时限和范围内实施经营或提供服务。

  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等作业性市政公用行业,通过招标发包方式选择作业企业或作业人,允许社会上组建的作业公司、物业公司及社会服务组织公开竞标获得承包经营权。

  市政事业单位全部改企业

  精简市政公用行业机构管理人员。

  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事业单位将全部改为企业,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事业单位要将非经营性设施日常养护作业人员分离出来,组建多种形式的股份制企业。事业改企业后,注销事业单位编制。

  鼓励民资外资控股国企

  鼓励和支持民营和外资企业进入国有企业持股、控股经营,逐步扩大社会资本比重。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市政公用企业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方向,以资产为纽带,组建市政公用企业集团,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经营。

  改革后不会出现乱涨价

  改革后,老百姓会不会得到更好的服务?改革后,水、气、暖等价格上会不会上涨?

  省建设厅城建处魏处长:水、气、暖,在同等的条件下,由原先的三家公司来做的可能性会很大。但也可能出现多家经营的情况,比如,私企的加入。这样肯定会改变原先三家公司垄断经营时的一些弊病。

  但无论如何改革,都不允许乱涨价。因为,对直接关系居民生活的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行业的产品与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是由政府部门审定和监管的。即使涨价,也将通过开听证会等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对市政维护、绿化养护、环卫保洁等作业项目价格,政府部门将通过招标投标的办法予以确定。若企业产品和服务定价低于成本,或企业为完成公益性目标而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政府应给予相应的补贴。

  改革中职工利益有保障

  公用行业单位的职工,在改革中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查敏说,对在改革中不可避免出现的人员分流,要想方设法开辟就业门路,安排就业岗位,妥善解决好人员调整安置。

  广大职工的各种保险的转移和接续、离退休人员的待遇等如何办?查敏说,国有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从完成企业化改革年度起,3年内其原有财政补贴数额不变,用于弥补亏损、安置人员和行业发展。

  市政公用行业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改革,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规定如下:从2004年10月1日起,改为企业的市政公用行业事业单位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2004年10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事业改为企业前已参加当地事业养老保险的,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事业费的改企单位,已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所在城市2004年12月企业人均养老金标准支付,与原单位待遇的差额部分,由原单位用事业费或自有资金支付。

  改为企业前参加工作、改为企业后在2009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补贴基数为2004年12月当地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标准与本人2004年12月按事业单位办法计算的退休金差额。其中,2005年度退休的,发给补贴基数的90%,2006年度退休的,发给补贴基数的70%;2007年度退休的,发给补贴基数的50%;2008年度退休的,发给补贴基数的30%;2009年度退休的,发给补贴基数的10%;2010年1月1日(含)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该项补贴。(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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