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多”诈骗案尘埃落定胡志标获刑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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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04:0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广州消息广东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原广东爱多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志标的妻子林莹作出二审判决,由一审判处的有期徒刑11年改为4年。据了解,此前,广东省高级法院也将一审判处胡志标的20年有期徒刑改为8年。至此,这宗持续四年之久的“爱多案”终于尘埃落定。 1997年11月,“爱多”以2.1亿元天价购得中央电视台的5秒版广告,成为名噪一时的“标王”。1999年,“爱多”与汕头国安等四家公司签订了41份购销合同,约定四家公司向爱多公司供应3亿多元的VCD零部件,但是“爱多”未能如期交付货款。据说胡开出了3.1亿元的空头支票。 法院判定胡志标犯票据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其妻犯有收受贿赂罪、挪用资金罪。(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