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饥饿难耐昏头抢劫银行 法院从轻判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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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04:1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开封讯打工少年因饥饿难耐,抢劫信用社。昨天,记者由此案的公诉机关获悉,法院认为,该少年是在缺乏生存条件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因而从轻判处缓刑。 16岁少年陈某,家在濮阳,上学时成绩较好,上高一时开始辍学外出打工。但年龄尚小的他,靠体力,连三餐都顾不住。为挣路费回家,他来到开封。6月27日凌晨,饥饿难耐的他来到该市南郊信用社,锯开门锁,进屋找到100多元。之后,由于过度困倦,他在厕所内睡着了。上午,上班的信用社员工,惊醒了他。他用刀威胁员工,并夺路而逃。当日,陈某被抓获。 此案由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鼓楼区法院审理,陈某供认了犯罪事实。法院认为陈某已构成抢劫罪,但考虑他是未成年人,且是在缺乏生存条件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因而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记者周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