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阳光账户”推行公务员工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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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11:18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
公务员“阳光工资”改革已在申城悄悄实行。近日,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视察活动中,有关部门负责人称,该市“阳光工资”改革主要体现在工资外收入分配,也就是所谓的津贴、补贴、奖金等部分,有关“阳光账户”已在部分机关试点施行;同时“阳光工资”将设置一个最高限额。 公务员收入的行业差、地区差,收入的不透明,津贴、补贴、奖金等众多“隐性”收入,都成为这场改革指向的对象。该负责人表示,上海的改革,将实行“限高、保中、补低”原则,即对阳光工资设置一个最高限额,比较富裕的部门岗位工资再高,也不得超过此数。而对一些收入本来就居于中间水准的部门,则继续使他们保持现有水准。对一些收入偏低的部门则采取补贴的方法,使他们的收入水准相应得到提高。从而最终达到公务员工资外隐性地带阳光化,长久以来的部门、级别和地区间公务员收入落差将大大缩小。 “这意味着过去在‘工商、税务’等较富裕部门公务员不愿调往档案局之类较清贫部门的现象,将得到根本改变。”有关人员如是说。 (程贤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