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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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6日08:5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调整后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每人每月434元,比原标准提高70元。 另据了解,随着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提高,我市对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也作了调整,其中未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22元,比原标准提高4元;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单独参加住院保险的失业人员,每人每月44元,比原标准提高8元。终止或解除合同后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