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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副厅级领导干部上任前须担任信访督查专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0:39 人民网

  人民网杭州11月12日电记者陈穆商报道:浙江省委组织部和省信访局近日下发文件要求,省直机关新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上任前须担任3个月省信访督查专员。

  根据要求,省信访督察专员每批安排4人左右,具体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确定,省信访局负责工作安排和指导。督察专员上岗前须先集中学习,了解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省信访督察专员代表省委、省政府专职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信访案件,工作期间为三个月。这一期间计入新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的任职试用期。工作期满后,本人须进行工作小结,省信访局对其表现情况作出鉴定,由省委组织部纳入试用期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正式任职的依据。

  要求浙江省直机关新提任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必须分期分批到省信访局担任信访督察专员,是为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意识和处理问题、化解矛盾、作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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