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遭遇暴行 温家宝批示帮民工讨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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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15:58 燕赵晚报 |
本报广州讯10日上午11时,记者从广东省建委监察处了解到,广州民工讨薪遭打和被灭火器喷射的事件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特意作出批示,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需高度重视”,曾培炎副总理也要求建设部门在春节前清欠完去年年底前拖欠的所有农民工工资。 10日上午11时,记者辗转多次终于联系到了广东省建委监察处的有关负责人,据她介绍,广州市建委已经会同广州市劳动局,于11日深夜至昨天凌晨紧急处理此事。目前,涉嫌对此事负责的工程项目部经理等三人已经被刑事拘留。另据广东省建委监察处的这位负责人说,有关此事的详细情况和具体处理意见将于近日出台,并将立即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目前,经过多方工作,遭打的讨薪工人情绪比较稳定。 10日,记者看到这份国务院办公厅11月4日作出的《互联网信息择要》中称,“10月以来,各地接连发生多起农民工讨薪引发的恶性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详细综合了各地多家报纸的相关报道。其中提到“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1月2日,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某工地,讨薪的25名工人被锁在工地院子里。随后30多名便衣男子持铁棍,拿砖块对讨薪者一顿毒打。其中有3人还用灭火器向工人喷射干粉,造成多名民工受伤”。 温家宝总理次日就在该《择要》上作出批示:“培炎同志:不知这些信息是否属实?总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需高度重视。天津的经验可转各地参考。”曾培炎副总理随后将此批示转给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明年春节前务必把2003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清欠完。中央一级财政性投资拖欠的建筑工程款基本清欠完成。天津的经验由国办发‘政务信息交流’。本期情况的核实已批另件。”10日,批示经省建设厅转到市建委。 据了解,目前正在广东进行例行调查的国务院“清欠办”也已经获悉此事,要求抓紧督办此事,并表示如果必要的话,将考虑介入调查。 建筑法将作修改 拖欠民工工资最高罚款30万元 全国总工会有关方面透露,目前审定的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建议,建筑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者最高可处罚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