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不能高过月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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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6:1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沙文蓉)2005届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已启动,记者昨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今年即将启用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首次规定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最高不应超过一个月工资。 据介绍,原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包括今年我省已经发给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违约金金额一栏一直没有上限,基本都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不少用人企业为防止毕业生毁约,故意提高违约金门槛,甚至出现高达上万元的违约金。而此次即将出台的毕业生就业协议规定,违约金上限最高不得超过一个月的工资金额,这不仅将大学生违约风险降低到合理范围,同时也让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填写“工资”一栏时,更为慎重和具体,因为这与违约金、单位利益直接挂钩。 (编辑 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