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司法鉴定制度防止司法腐败滋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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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0:06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为规范贵州省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省政府提请审议的《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草案)》将司法鉴定工作纳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轨道,对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程序及其法律责任进行了规范,以推进全省司法工作面向社会服务工作的进程。 2001年,省政府组建贵州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全省司法鉴定工作,制定我省司法鉴定工作改革和发展规划,协调与省外有关司法鉴定部门的关系。随后,还在全省范围内组建了司法医学、司法会计、司法精神病、建筑工程、产品质量、物证技术、环境污染与监测、资产评估等38个专家鉴定委员会,聘请各类专家780余名,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在全省全面启动。 目前,我省共有涉及公安、检察、国安、建设、卫生、质监等部门的司法鉴定机构67家,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司法鉴定人898人。由于存在鉴定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无序、鉴定程序和方法不规范、重复鉴定和多头鉴定现象严重、鉴定机构及人员的法律责任不明确等问题,不仅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加重了当事人经济负担,而且还损害了司法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影响了对案件的及时处理和法律的正确适用。 为完善我省司法鉴定制度,防止司法腐败的滋生,2002年,省司法厅结合我省实际,草拟了《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草案)》初稿,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经过多次向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并10余次修改,于2004年10月22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作者:杨磊 王兵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