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采取紧急措施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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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12:48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11月30日电(记者白林、刘书云)针对陕西境内接连发生两起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陕西省委、省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1月27日凌晨,四川省一辆大客车在西安市周至县秦岭山区翻车,造成26人死亡,46人受伤;11月28日早晨,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目前已知约50名矿工
另一方面,严厉查处公路客运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制定恶劣气候情况下道路管理紧急预案,遇有特殊情况果断实施交通管制,强制车辆疏导分流从29日起,交通部门立即对营运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停运。陕西省还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车站、机场及大型购物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凡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强制停业整顿。 陕西省强调,对在重特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者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已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由各级监察、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查处情况进行检查。 相关专题:陕西铜川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