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台电站锅炉完成第二轮安检 重点:超期服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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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09:11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钟起龙)为防止锅炉超出检验有效期限仍继续生产的事情发生,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对被喻为“定时炸弹”的电站锅炉进行安全检察。昨日,记者从该局获悉,该局已经派员完成了东莞70台电站锅炉的第二轮安全监察。 据悉,为落实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安全监察的要求,东莞市质监局从今年10月下旬起,就组织安全监察员对全市70台电站锅炉进行第二轮安全监察。 据介绍,电站锅炉一般是中高压锅炉,被列入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管理范围。由于电站锅炉的各项参数都较高,使用单位至少要停炉3至4天时间才能完成内部检验工作,因此部分电站锅炉使用单位出于生产的考虑,超出了锅炉检验有效期仍然生产使用,这就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据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第二轮安全监察着重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内部检验,对过期未检但仍然使用及其它违反安全规范要求的行为责令整改,同时指导企业制订可行的锅炉内部检验方案。 另据了解,东莞在用的工业锅炉数量不断增长,今年新装锅炉数量已经超过去年。该市去年申报安装锅炉的数量是537台,今年1至10月份,申报安装锅炉的数量已超过600台。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3年6月1日起,锅炉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市质监局锅炉科,告知后即可施工。质监局随时派出安全监察员对安装施工现场实施安装监察,检查安装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是否存在与书面告知内容不符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