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工讨薪连出“组合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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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8:29 浙江在线 |
12月1日,温州市针对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这一老大难问题,正式实施《温州市区企业欠薪预警处置办法》,市区所有欠薪企业都必须纳入预警范围,并实行分类管理。同时该市还在重点工业区建立劳动保障机构,为民工维权。 《处置办法》规定,所有纳入预警范围的欠薪企业分为重点监控对象和一般监控对象两类,其中重点对象为:拖欠职工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停产歇业,职工工资未付的;累计拖欠工资超过10万元的或企业拖欠工资额与资产之间超过一定比例、企业信誉度差、发生欠薪未按时申报的等。 《处置办法》对欠薪企业实行多种办法以促其还清职工工资。如:企业自行申报和兑现——欠薪企业在欠薪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提出清偿计划,限期兑现;责令支付——对检查中发现的欠薪企业及自行申报后未按期兑现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支付,等等。为保障民工按时拿到工资,该市的市本级和鹿城、瓯海、龙湾3区以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正在着手设立“企业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专项基金”,在企业与民工发生突发工资纠纷时,起到应急支付作用。目前,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拿出30万元建立了这一基金。同时,该市还在企业集中、外来民工较多的工业区建立劳动保障机构,方便民工解决工资纠纷和为民工维权。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庄千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