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事业单位没有诚信评估报告的无法通过年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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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12:01 乌鲁木齐晚报 |
我区首次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工作中,加入了“诚信评估报告”这项内容。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事业单位法人在申报年审时,提交的材料必须含有自治区诚信评估中心出具的“诚信评估报告”。 据自治区诚信评估中心主任王久斌介绍,诚信评估范围很广,包括事业单位“前3年的诚信程度”,而且每个单位的评估内容“都在50项以上”,评定通过后方可出具评估报告并予以公示。 他说,凡未通过评估者可进行两次复评,如复评仍未通过者,将不会出具诚信评估报告,也就意味着该单位无法通过年审。 据悉,此举是为了努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在当前诚信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很有必要建立规范化的诚信评估流程和管理运行机制。” 自治区诚信评估中心于今年8月27日成立,是全国首家诚信评估中心。目前,该中心已在全疆9个地州设立了办事处。中心还将开发建设自治区第一家诚信网站,利用网站发布诚信信息,并对区内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的诚信评估,而且还将建立诚信档案。 目前,企业诚信评估已经启动。明年3月将启动个人诚信评估。 另悉,200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审时间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张茜 写信) 作者:张金玲 通讯员艾克拜尔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