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副市长出面协调 经济普查员工资标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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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8:42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经济普查员没有劳动报酬,重庆市副市长出面协调解决!市经普办昨日透露,经副市长童小平出面协调,我市经济普查员的工资标准已正式出台:各区县经济普查员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领取劳动报酬。 本月6日,副市长童小平在听取基层经济普查员反映经普困难时(本报12月7日报道),了解到很多普查员每月电话费多支出几百元;有的为工作错过吃饭时间,到小餐馆就餐还
面对基层普查员反映的情况,副市长童小平当即批示:对各级普查员给予适当工作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市经普办、市财政局在本月20日前协调落实。 市经普办官员昨日介绍,目前市经普办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经济普查员工资标准,要求各区县为聘用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支付上述标准的劳动报酬,每人每月4百余元至6百元。 据悉,此次经济普查我市将动用5万多名普查员,普查员最长要持续4个月(2005年1月至4月)普查工作,若按每位普查员每月最低领500元标准计算,全市每月将为经济普查工作人员支付2500万元左右工资。 市经普办和市财政局特别强调,用于支付经济普查工作人员工资的钱要专款专用,不得铺张浪费,不能挪作它用,届时要接受同级和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记者 张彬)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