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宽用户二上公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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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12:01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本月3日厦门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决长城宽带限速违约,但由于长宽技术所限且双方合同已终止,两长宽用户状告长宽限速一审被驳回。近日,两长宽用户上诉至厦门中院,该案进入二审程序。 长宽用户黄先生上诉称,一审法院从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出发,认为80元服务费无法提供接入互联骨干网10Mbps的带宽,因此认定长宽不存在欺诈行为,显然是错误的。 黄先生还称,长宽单方拒绝自己续缴费用,自己没有其他有效途径续缴服务费,并不存在一审认定的“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续缴服务费”的事实。 黄先生表示,尤其让他不明白的是,既然一审法院认定长宽的行为构成违约,最终却未判定长宽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这事实是纵容长宽继续违约,任意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长宽用户再战长城宽带,谁胜谁败,本报将继续关注。(来源:陈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