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欢度2005鸡年春节专题 > 正文

成都开禁条件具备 公安局计划鞭炮拟改禁为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04:4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公安局计划提议改“禁”为“限”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市民安全意识的增强,以及监管机制的健全,我们建议将禁放改为限放,允许市民在规定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昨日,成都市公安局三处枪爆科副科长林明向本报透露,该局法制处准备向成都市人大提出建议,修订该市1994年颁布实施的《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烟花爆竹将有望改“禁”为“限”。

  成都开禁条件具备

  在上个世纪90年代,成都和国内许多城市一样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10年来,成都市政设施建设飞速发展,低洼棚户区已不复存在,人们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事故发生几率大大降低。林明说,按照消防方面的统计,今年春节除夕至初八,成都市发生火灾90余起,其中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30余起,较之上世纪90年代,安全系数可谓大大提高。随着城市公安、消防等方面对烟花爆竹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健全,作为多年来禁放令的具体执行者,市公安局有关方面认为成都已具备有组织燃放烟花爆竹的条件。

  取消禁令已有先例

  据统计,全国曾经采取禁放政策的城市共有280多个,现在已经解禁或部分解禁的有100多个。目前上海、青岛、杭州、沈阳、西安等大城市已将完全禁放改为允许有限制地燃放。

  此前,四川和宁夏已实行烟花爆竹连锁配送经营,实现了经营行为规范化和标准化,可从源头上堵住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

  修订条例改禁为限

  “如果这个提议获得有关方面认可,《条例》修正草案获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06年春节市民就有望过把瘾了。”林明说,成都市公安局法制处拟对《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提出修改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允许市民在过年过节的时候,在规定的区域内适当地放烟花爆竹”。下一步,该建议将提交给市人大,争取纳入今年的立法修订计划。2006年,有望成为成都鞭炮“开禁”年。

  本报记者简文敏实习生贾璐

  相关专题:欢度2005鸡年春节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聚焦2005春运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2005年CCTV春节晚会
CBA全明星赛球迷投票
澳网公开赛百年
2005新春购车完全手册
北京2月新推楼盘一览
新春购房打折信息
《汉武大帝》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