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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拟修订法例 禁止拖欠费用的内地产妇来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8日09:3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18日电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针对大量内地孕妇来港产子及拖欠医疗费用的问题,香港特区政府除了建议向非符合香港居民资格的孕妇,收取最低二万港元的三日两夜“分娩套餐”费用外,亦正积极考虑透过修订法例,禁止拖欠费用的孕妇再次入境。

  据报道,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书长何淑儿昨日在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上表示,当局正积极考虑透过修例,向再度入境的欠账产妇追收医疗费用,否则不准许她们入境。

  何淑儿说,当局会就有关修例建议与保安局商讨,然后再咨询律政司意见。她表示,较早时曾与保安局商讨遏止内地妇来港产子的多种策略,包括不准孕妇来港、不向欠帐孕妇的新生儿签发出世纸、不准她们离港等。但这些方法在执行上有困难,亦与现行法例相抵触。

  在香港公立医院分娩的非香港居民,由零二零三年度的八千七百二十七人,增至零四零五年度的一万二千二百九十三人,这些妇女占公立医院的妇产科服务个案三成以上;而香港立法会文件显示,零二/零三年度,有两成半非香港孕妇拖欠医管局费用,坏账金额达五千九百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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