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不得代签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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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04:5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肖建)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有关部门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企业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监管,并重点对建筑、餐饮等行业进行检查。通知强调,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